到2020年,要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主任邹世英告诉记者,今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磷肥、汽车、电池、水处理、锅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畜禽养殖、乳制品制造、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等其他行业的发证率不少于40%,11月底前的发证率不少于80%,12月20日前基本完成核发任务。
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核发完成24个重点行业4万余张排污许可证。在做好核发工作的同时,今年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通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实现已发证行业的全覆盖管理。清理对象是2018年底前已进行排污许可证核发的24个重点行业排污单位,其中,今年11月底前完成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江苏8省市上述行业的清理整顿试点工作,将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全国其他省份也要开展这项工作,但时间安排上稍晚,总体上要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
据邹世英透露,通过评估发现,一些地方确实存在发证质量不高的问题,还有些地方对相关规定和要求理解不到位。比如,企业的法人承诺书按要求应该放在排污许可证的副本中,承诺对数据真实性、全面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按证排污。但在检查的企业中,申请材料中都有法人承诺书,但没放在排污许可证的副本中。有些企业台账记录不规范,对排放情况季报、年报意识不强,甚至都没有意识到上报数据中,出现了总量超标的问题。还有一些地方在核发过程中,使用的标准不科学,有些指标人为加严较多。“在后续的许可证核发过程中,我们需要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以提高发证质量。”邹世英说。
邹世英告诉记者,在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改革落实过程中,各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对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专业性的理解不到位、掌握不深入、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地方环保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任务较重、技术能力不匹配。有些地方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来进行技术支持,但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水平参差不齐,对技术规范和行业排污特点的认识不足,也影响了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质量。
“对于企业来说,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主要还是人的问题,缺乏专业环保人员和专业环保知识,再加上企业对自身产排污情况掌握不够全面,对相关排放标准的适用性、技术规范理解不到位,导致企业在排污许可申报、按证排污等方面存在困难。”邹世英认为,总的来说,企业对于排污许可证的认识在不断强化,多数企业由原先的不关注、不重视,转变为主动学习、主动电话咨询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主动询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据他介绍,现行排污许可制度与以前的*大不同,就在于政府对企业不再进行“家长式”和“保姆式”监督把关,让治理污染的责任主体回归企业,企业要自证守法,自己证明自己的排污行为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这既打通了企业内部的环境管理链条,又打通了管理部门之间的监管链条,通过许可证的发放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督促企业由“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
“总之,要通过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让企业和管理部门都尝到甜头。许可证的核发过程,能够帮助企业梳理生产工艺流程,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同样也能帮助生态环境部门提升管理效能,*大限度减少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终,要让排污许可证成为政府环境监管执法的依据、企业环境守法的文书和社会公众环保监督的平台。”邹世英说。
邹世英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主任。参与《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排污许可制度顶层设计文件的起草,参与排污许可技术体系顶层设计,积极推动环境管理制度整合衔接,统筹规划建设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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